隐私政策
我们如何依据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处理您提交与产生的个人信息。
本政策最后更新于 2026 年。
一引言与适用范围
上海久事律师事务所(以下简称"本所"或"我们")高度重视您的个人信息保护。本隐私政策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》《数据安全法》《网络安全法》及其他适用法律法规制定,适用于您访问本所官方网站(下简称"本网站")以及通过本网站"联系我们"等栏目与我们沟通的全过程。
本政策向您说明:我们收集哪些个人信息、为何收集、如何使用与保护、您享有哪些权利,以及如何联系我们。请您在使用本网站前仔细阅读本政策。访问或使用本网站,即表示您已阅读、理解并同意本政策的内容。
二我们收集的个人信息
1. 您主动提供的信息。通过"联系我们"在线咨询表单或电子邮件,您可能向我们提供:姓名、联系电话、电子邮箱、所在机构名称、咨询涉及的业务领域,以及您主动填写的事项描述。其中姓名、电话、邮箱为提供咨询所必需;机构名称与事项描述为您自愿提供,用于使我们更准确地安排对接。
2. 自动收集的信息。在您访问本网站时,我们的服务器可能自动记录您的 IP 地址、访问时间、访问页面、浏览器类型、操作系统及设备信息、访问来源(Referrer)等。此类信息通常不能直接识别您的个人身份,主要用于网站运行分析与安全防护。
三我们如何使用您的个人信息
我们仅在实现以下明确目的的必要范围内使用您的个人信息:
- 回应您的咨询:通过您提供的电话或邮箱与您取得联系,了解事项背景并安排相应领域的律师对接;
- 身份核验与服务安排:确认您的身份、判断是否存在利益冲突,并组建合适的服务团队;
- 网站运营与安全:通过自动收集的信息分析访问情况、排查故障、防范网络攻击,保障网站稳定运行。
我们不会将您的个人信息用于上述目的以外的用途;如需变更使用目的,我们将另行取得您的同意。
四个人信息的共享、转让与公开披露
我们严格保护您的个人信息,原则上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:
- 共享:仅在下列情形下向第三方提供——① 获得您的明确同意;② 为完成您委托的法律服务,在保密前提下与本所内部团队或必要外部合作方共享;③ 法律法规规定或司法机关、行政机关依法要求提供。
- 转让:未经您书面同意,我们不会将您的个人信息转让给任何第三方。
- 公开披露:除经您明确同意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,我们不会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。
在任何情形下对外提供信息时,我们都会要求接收方承担相应保密义务。
五个人信息的存储与安全保护
存储地点:您的个人信息存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服务器,未经法律法规另行允许不传输至境外。
安全措施:我们采用加密传输、访问权限控制、安全审计等技术与管理措施,防止个人信息泄露、篡改、丢失;本所全体可接触个人信息的人员均须签署保密协议。
存储期限:我们通过"联系我们"收集的信息,仅用于安排专业人员与您取得联系;在成功与您取得联系或收到信息后的合理期限内(原则上不超过 [待补充] 个月),我们将删除或匿名化处理该等信息,法律法规要求更长期限保留的除外。
六您的个人信息权利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》,您对本人的个人信息享有以下权利,并可通过本政策末尾的联系方式行使:
- 知情权与访问权:了解我们收集、使用个人信息的情况,并访问您的个人信息;
- 更正权:要求更正错误或不完整的个人信息;
- 删除权:在特定情形下要求删除您的个人信息;
- 撤回同意权:随时撤回您此前对个人信息处理的同意,撤回不影响撤回前基于同意已进行的处理;
- 投诉举报权:如认为您的个人信息权益受到侵害,有权向监管部门投诉举报。
我们将在收到您的请求后 [待补充] 个工作日内予以响应并处理。
七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
本网站主要面向有法律需求的成年人及企业用户。我们不主动收集未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;若您为未成年人监护人并发现我们无意中收集了未成年人信息,请及时通过本政策末尾方式联系我们,我们将立即删除。
八Cookie 与同类技术
为提升浏览体验与网站分析,本网站可能使用 Cookie 或同类技术记录您的访问偏好与基础统计信息。您可通过浏览器设置拒绝或清除 Cookie;部分功能在禁用 Cookie 后仍可正常使用。除您主动通过表单提交的信息外,自动收集的 Cookie 信息通常不与您的真实身份关联。
九本政策的更新
本政策可能随法律法规变化或本所业务调整而更新。更新后的版本将在本网站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生效。如涉及重大变更,我们将通过本网站公示或以合理方式通知您。建议您定期查阅本页面以了解最新内容。
十如何联系我们
如您对本政策有任何疑问、意见,或希望行使您的个人信息权利,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本所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:
- 地址: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街道 中山西路 1055 号 SOHO 中山广场 A 座 1204 室
- 电话:021-62876678
- 邮箱:admin@jiushilawfirm.com
- 回复时限:收到反馈后 [待补充] 个工作日内